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

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

各位朋友,大家好:願天父的慈愛,基督的聖寵,聖神的平安,常與你們同在!今天是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,彌撒的主題告訴我們:勸人避惡行善是每個人的責任。印度的德雷莎姆姆曾經說過:「現代世界的最大問題在於冷漠」。我們經常以冷漠的態度來面對週遭的一切,對於社會所發生的事情,只要不影響個人的生活,都以事不關已的態度來看待。所以讓我們回顧自己的生活中有多少次是自掃門前雪?有多少次是一愛德去勸告別人?現在我們在天主台前承認以往缺乏愛德的行為,懇求天主賜給我們恩寵,作一個相稱的基督徒。現在讓我們虔誠的參與今天的感恩聖祭。
天主祢救贖了我們,收我們為子女,求祢仁慈的照顧我們,使我們因信仰祢的聖子,真能獲得心靈的自由,以繼承天國永恒的產業。以上所求,是靠祢的子、我們的主天主、耶穌基督,祂和祢及聖神永生永王。阿們。
在今天的第一篇讀經中,厄則克耳先知清楚的指出,如果我們看到有人作惡,而沒有提出警告加以阻止,那麼那個人顧然要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,但是天主也必要向我們追討他的血債。現在我們來恭聽這篇讀經。
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 三十三,7-9
7.人子,我也這樣立你作以色列家族的警衛;你聽了我口中的話,應代我警告他們。
8.為此,當我告訴惡人:『惡人,你必喪亡!』你若不講話,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,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,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。
9.你若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,但他不肯歸正,離開邪道,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,你卻救了自己。」
在今天的第二篇讀經中,聖保祿提醒我們:一位實行愛德的人,必定在生活中遵守法律,因為一切的法律都是來自愛。基督徒以外在遵守法律的行為,來表達真實的愛德。現在讓我們來恭聽這篇讀經。
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十三,8-10
8.除了彼此相愛外,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,因為誰愛別人,就滿全了法律。
9.其實『不可奸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戀,』以及其他任何誡命,都包含在這句話裏:就是『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。』
10.愛不加害於人,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。
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:基督徒應該以愛德為出發點,彼此互相規勸。在規勸的同時,也應該要注意到愛德以及對方的尊嚴。凡是教會所束縛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縛;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。現在我們專心地聆聽這篇福音。
恭讀聖瑪竇福音 十八,15-20
15.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;如果他聽從了你,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;
16.但他如果不聽,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,為叫任何事情,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,得以成立。
17.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,你要告訴教會;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,你就將他看作外邦人或稅吏。
18.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縳; 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 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。
19.我實在告訴你們:若你們中二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,無論為什麼事祈禱, 我在天之父,必要給他們成就,
20.因為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 」
各位主內的弟兄姐妹:主說:「我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:你們要彼此相愛。」、「要愛你的仇人,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。」彼此相愛的意義就在於,互相真誠的對待,每位基督徒都要成聖,我們要朝著天國的道路前進,因此,看到週遭的人做惡,就應該要規勸。我們每個人都有優點、有缺點,也都有不圓滿的地方,缺陷使我們內心謙虛。因此,我們也希望當有人看到我們的缺點時,別人也能規勸、諒解與容忍我們,所以我們更應該,以更多的愛心去包容、去體諒以及規勸別人。我們除了應放寬心胸容忍不同的人、不同的意見,而應更積極地去為人服務,學習耶穌「常作父所喜愛的事」,把愛德的精神生活出來。
主內弟兄姐妹們,今天的主日聖道就和您分享到這裡,下個主日再會!願天主降福我們的家庭、事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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